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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偷渡自己蹲监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7:1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青岛9月24日讯(通讯员郭显海记者刘大正)期望偷渡到国外淘金,没想到还没出国门就被抓获。22日,青岛市“2005·2·25”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一案经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渔民岳京龙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拉拢他人偷渡的崔凤鹤和第二次偷渡的林宝妹两人分别犯组织偷渡罪和偷越国境罪,各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其他人员被行政处罚。

  2005年1月15日,蛇头电话联系黑龙江籍男子崔凤鹤是否偷渡韩国打工,偷渡费用为每人6.5万元人民币,并称崔凤鹤如能多找几个人偷渡可以适当减少其偷渡费用。崔凤鹤认为有利可图,便积极拉拢其弟崔凤春和李太植、李永植兄弟俩共同偷渡,并于2月25日抵达青岛市黄岛区。同期,蛇头又分别电话联系福建籍男子薛荔峰、林宝妹两人,以偷渡韩国成功后分别收取5万元和7万元偷渡费用为条件,要求其于2月23日赶至青岛坐船偷渡。

  同时,当地渔民岳京龙被蛇头“运送一名偷渡者可得好处费1000元”的承诺所吸引,积极物色运送偷渡人员的船只,决定使用“鲁黄运01”号船将崔凤鹤、林宝妹等6名偷渡人员送至韩国远洋船上。2月26日凌晨1时许,岳京龙等人分别将崔凤鹤、林宝妹等6人带至停靠在某渔港码头的“鲁黄运01”号船上。1时20分许,当“鲁黄运01”号船驶离码头向外海航行时,被早已做好拦截准备的青岛市公安边防支队巡逻艇快速拦截折返码头,10名涉嫌运送者和偷渡人员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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