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倒卖小熊猫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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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7:2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西安9月24日电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法院日前对国内首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小熊猫案作出一审判决,3名被告曹中伟、许建强和田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年、8年,并分别判处罚金30000元、25000元、15000元。 2005年3月,家住四川省仁寿县的曹中伟得知承包经营公园动物馆的河南男子许建强欲购买小熊猫,二人约定在河南洛阳交货付款。
曹中伟因资金不足,遂邀熟人田洪出资共同做这笔“生意”。2005年3月22日,两人以每只1200元的价格购得5只小熊猫。3月23日,曹、田、许3人在成都会合后,取道陕西,驱车向河南方向行驶。下午4时许,当该车行至宁强县七里坝收费站时,被宁强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截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