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医保有望以家庭为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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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7:2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讯《新京报》报道,“全民享受医疗保障这个目标,应该作为我们国家卫生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确定下来。”23日下午,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卫生政策研究室主任石光教授做客人民网,就一些医疗体制的话题接受采访并与网友交流。 石光认为,全民享受医疗保障应该作为我国卫生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确定下来。他透露,在今年8月份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经确定在2008年实现合作医疗覆盖全体农民
同时,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已有意扩大城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比方说,以家庭为单位纳入医保,而不是像现在以职工个人的方式。“如果以家庭为单位纳入医保,就会把医保受益者家属也都纳入进去,这样一方面扩大了城市人口的覆盖面,再一个减少了道德损害。”石光说。 此外,对于我国1亿多的流动人口,石光建议,是不是可以设想就像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一样,在工作单位也可以建立社区筹资机制,或者加入城市的基本医疗保障。 据石光介绍,目前我国的医改方案设计是一个综合的改革方案,包括保障制度、服务提供体系、监管体系三大部分。 “好多专家呼吁中国应该恢复体制改革委员会,因为现在我们部门制度改革方案的设计,容易受部门的局限”,要想形成综合改革方案,应该有这样的综合改革机构来设计,“我也赞同恢复体改委这样的机构。”石光说。 同时,对卫生行政管理也应进行重新组合,建立健康委员会,把保障制度、服务提供体系、药品的监管综合起来,这样可能更有利于出台一个全面的、可行的、科学的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