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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失踪18年女儿偶遇得团圆 人贩子竟当上村主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8:0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四川消息钟启凤,52岁,成都青白江区姚渡镇芦蒿村人,生了两儿一女后,于1987年失踪。今年8月7日,钟启凤突然出现在家乡街头,幸被女儿认出,得与家人团圆。她自称被拐卖到安徽五河县东刘集镇,而曾经拐卖她的女人钟琼\(化名\,如今已当上了村主任。钟启凤的家人愤怒了,表示要依靠法律讨回公道。

  上班幸遇失踪母亲

  8月7日清晨,古正兰像往常一样从租住地赶往理发店上班。途中,她看见一个男孩扶着一名衣着破烂的老婆婆。老婆婆走到她跟前讨要,“我被人贩子拐卖了,想回家,给我一点钱吧……”古正兰觉得这个声音有些熟悉,因此多盯了老人几眼。

  这一盯不要紧,古正兰赫然发现老婆婆有点像已失踪18年的母亲。所以她在给了老人2元钱离开后,又不放心地转身回来,问了婆婆的名字。“钟启凤,姚渡的。”这六个字对古正兰来说,无疑晴天霹雳,站在面前的竟然就是她日思夜想的母亲。母女俩抱在一起失声痛哭。团圆饭等了18年

  由于担心家人一时难以接受,古正兰把母亲安排在一个朋友的房里暂住了一个星期,又把母亲带回来的弟弟介绍到一家糖果厂工作。在与父亲和两个弟弟进行几番沟通后,8月15日,古正兰把母亲带回了老家———姚渡镇芦蒿村12组。当天晚上,一家人终于吃上了等待18年的团圆饭。

  钟启凤本以为能重拾曾经的幸福生活,但她面对的却是乡亲们异样的目光。古正兰只得又把母亲接到了城厢镇的朋友家。古正兰说,母亲受了这么多年的苦,不管外人和家人怎么看待,她都会照顾好老人以后的生活。

  身陷异乡受尽折磨

  钟启凤回到女儿家的当晚,就将她失踪后的遭遇告诉了古正兰。老人在安徽期间受到了非人的虐待,每天都有专人看管,稍有不合适,“丈夫”就会棍棒相加,至今身上都留有近20处伤疤。长期的折磨使钟启凤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背弯曲得厉害,腿也因为经常挨打变得行走困难。在安徽生的儿子李华\(化名\因看不惯母亲所受的折磨,8月1日,他和钟启凤一起逃出了“牢笼”。母子俩的遭遇得到了好心人的同情,大家纷纷解囊相助,才让她重新回到家乡。

  永远记得被拐卖的那天

  对被拐卖的经过,钟启凤刻骨铭心。原来,当年钟启凤与村人因抽秧水起纠纷被对方打伤,在附近医疗站治疗。有一天,当时村里的妇联主任钟琼夫妇劝说钟启凤转到青白江成钢医院治疗,随后又诱惑她说,到外面打工每月能挣2000元。钟启凤稀里糊涂就跟着去了,却被带到安徽农村。“他们喊来几名男子说任由我挑,我不同意,钟琼的丈夫就用刀威胁我。”钟启凤说,她永远记得被拐卖的那天———1987年农历五月初六。

  当女儿告诉母亲,钟琼现在已是村主任时,钟启凤愕然了。家人要通过法律讨说法

  8月7日,当从钟启凤口中了解到她被拐卖的经过后,家人愤怒了,第二天就向城厢派出所报了案。然而由于被拐18年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15年有效追诉期,8月31日,青白江区公安分局给钟启凤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古正兰对记者说,母亲被拐卖后,她就辍学了,由于家里缺少照顾,两个弟弟都只读到小学二年级。古正兰认为,这一切都是钟琼夫妇造成的。他们要通过法律武器为母亲讨个说法。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明超认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如果是拐卖妇女儿童1至2名的,其追诉期为15年,过了追诉期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钟启凤的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嫌疑人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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