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卖官书记”获刑1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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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9:02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成都9月24日电原四川营山县委书记、高坪区委书记、高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毓培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调动工作、职务晋升,先后收受61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41.7万元、美元3000元,另有3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一审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其妻赵秀珍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杨毓培受贿所得人民币240.7万元,美元3000元(折合人民币24600元)和杨毓培、赵秀珍共同受贿所得人民币1万元予以追缴;对杨毓培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财产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予以追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