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家庭为单位纳入医保是城市医改新思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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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0:56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社论 关于医疗卫生改革问题,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发改委、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多个部门的官员和专家最近在多个场合所表达的基本政策立场是,要将全民享受医疗保障作为医疗卫生改革的重要目标确立下来;要大力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在2008年实现覆盖全体农民的目标。扩大城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重点抓好社区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在这当中,有一个以往少见的新思路:就是在城市中,以家庭为单位纳入医保。
据昨日《新京报》报道,卫生部官员介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有意扩大城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比方说,以家庭为单位纳入医保,而不是像现在以职工个人的方式。“如果以家庭为单位纳入医保,就会把医保受益者家属也都纳入进去,这样一方面扩大了城市人口的覆盖面,再一个减少了道德损害。” 以家庭为单位来推进城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是一个合理的选择。这样做的一个明显好处是可以快速地扩大医疗保障的人群覆盖面。目前,我国的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亿,但只占4亿多城镇人口的1/4左右;农村新合作医疗占到了9亿多农民的21%,也是1亿多人口。两者相加,也仅占全国人口的20%左右,大多数国民依然不能享受到医疗保险。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卫生部在专门派团考察了波兰、匈牙利等转型国家之后认为,如果将城镇医疗保险扩大到职工家属,参保人与受益人的比例应该能达到1:2以上,那么我们的城镇医疗保险受益人群至少可以扩大一倍。只要目标明确,坚持做下去,全民医保并非梦想。 以家庭为基础,经由家庭行为而达至公共目标,这在现代社会中是一种受到鼓励的政策设计思路。在任何一个社会里,维系家庭、养老扶幼、照料病弱、邻里相助等等,是重要的个人责任。家庭成员间的经济资助也是一种重要的财富分配方式和转移支付方式。社会发达如美国,家庭在财富分配和服务提供方面依然扮演重要角色。每年在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现金与食品等等的“转移”可达上千亿美元,对老人的健康服务,80%是由家庭成员提供的。因此不难理解,鼓吹“家庭价值观”,在税收、贷款、津贴以及各种福利项目中,以家庭为基础做必要考虑和合理设计,即使在西方社会也很受重视。为每一个家庭提供扶持与便利,最终可以使全社会受益。 卫生部以及相关部门在医疗卫生改革问题上想到了“以家庭为单位”,这固然是从国外经验得到的启发,但仍然可以看做是一种观念更新。中国的问题很多,又非常复杂。越来越多的复杂问题不论从政府的角度和从个人的角度都很难设计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换一个角度,以家庭为单位,使各种变量重新组合,或许就能带出新的空间。在推进全民医保的问题上,一人参保,家属受益,肯定是一个值得鼓励的方向。倘若能够配合以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倘若能够配合以能够提供慈善救助和特殊护理服务的社会志愿机构,普通群众的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问题就会有更大的改善空间。 我们的许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其实也应该循此方向尝试创新。例如,在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度的问题上,能不能引入“鼓励家庭价值观”的考虑呢?对于家庭有老人需要赡养、有病人、残疾人以及特殊人群例如精神病人需要照顾的,给予税收减免,作为对他们提供了服务的鼓励。这样做,在精神文明层面上有利于家庭道德、家庭稳定。有利于鼓励人人承担养老责任,化解老龄社会的压力,甚至有利于减少社会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或精神病人在社会上造成的困扰和负担。总之,使我们的制度和政策更多地有利于家庭和社区,将是化解许多难题的重要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