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5位贫困女孩受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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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4:54 深圳晚报 | |||||||||
笋岗街道创建“关爱女孩”基金 首批15位贫困女孩受益 本报记者周海涛实习生王娟通讯员彭伟忠叶海棠报道家庭经济困难面临失学痛苦的女大学生阿玲,近日在笋岗街道办事处的帮助下高兴地拿到了困难补助。
家住洪湖社区的林少玲是深圳高职院的一名大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两年来,小林的学费和住宿费都一直拖欠着,生活费也只能勉强维持。为了让更多的像小林这样的特困独生女孩能够完成学业,笋岗街道办事处在近日设立了“关爱女孩”救助基金,通过区财政局的大力支持和群众的自发捐款,基金会共筹集到16万多元。21日,首批受益的15名女孩已领到救助金和爱心救助卡。 据了解,为建立“关爱女孩”救助长效机制,街道办事处制订了《笋岗街道“关爱女孩扶贫救助金”管理使用办法》。其中规定,辖区内的户籍人口和居住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及有年龄在1至14周岁之间女孩的独生子女家庭,都有得到扶贫救助金的基本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