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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50余万亩公益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6:0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呼和浩特9月25日消息(记者阿都钦 通辽电台记者孙志文) 国家实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标志着我国结束了长期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历史,开始进入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新阶段。最近,内蒙古通辽市53.1万亩被列入国家第一批重点公益林开始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每年每亩补助5元,分补偿性支出和公共
管理支出两部分。补偿性支出标准为每年每亩4.5元、用于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的劳务费或林农的补偿费,以及管护区内的补植苗木、整地费和林木抚育费;公共管理支出每年每亩0.5元,用于森林防火、扑救,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的定期定点监测等。目前,通辽市已区划界定1306.8万亩为国家公益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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