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用头孢拉定须谨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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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0:07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刘宪银报道国家药监局日前发布了第9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公众警惕白蚀丸引起的肝损害,并谨慎使用头孢拉定。 鉴于白蚀丸可引起肝损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患者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在治疗过程中还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头孢拉定为第一代头孢菌素,鉴于头孢拉定相关制剂可导致血尿,因此提醒临床医生,特别是儿科医生,要合理、规范用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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