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质疑:学生提前上岗 学费仍需照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0:4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辉)三年学制,二年级没学完,有机会被学校推荐工作,可高兴劲儿还没过,就有规定人走可以,第三年的学费还必须照样交,不然不能走人。对于这一政策,学生家长们提出质疑。 近日有市民反映,9月开学以后,山海关桥梁厂技校通知2004年春季入学的学生,说学校要推荐部分学生到烟台某公司工作,自愿报名,但要经过学校和烟台某公司审查。虽然
部分学生和家长对此事提出质疑:“在学校只上了两年,为什么要多交一年的学费?”但是由于现在就业形势非常严峻,找个工作很不容易,很多学生还是按照学校的规定,把三年级的学费交了。 对此,山海关桥梁厂技校一位负责人介绍说,这次去烟台的有三年级和二年级学生,三年级的学生如达到用工要求,就可被单位直接录用,而二年级的这些学生则是到企业实习的,属于预录,实际上他们的理论课程还没完全结束,假期时还要进行补习,学校也会定期派老师去烟台辅导理论课。学校的实习条件本来不错,提早安排学生去烟台实习,是因为现在的就业压力较大,学生们可利用实习机会,抢占就业岗位。二年级学生选择到外地企业实习是自愿的,如果毕业前回来,他们还可在学校继续学习。 学校孙建忠校长认为,学校为学生联系好了企业,是给学生们营造实习环境,如果他们能被留下,从某种意义上说等于就业了,这无疑是件好事。对于有些家长质疑交第三年学费的事,他说,学校学制是三年,第三年的学费必须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