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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工会经费纠纷案”双方握手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0:5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张世斌通讯员贺耀弘牛谦平)本报一直关注的河北省魏县工会经费案有了结果,记者日前从魏县总工会获悉,在魏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关注下,经过县法院的努力工作,日前,魏县总工会诉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会经费案以双方握手和解告终。县工商局欠缴的1999年至2001年工会经费共计50180元已顺利划转到县总工会账上,双方约定滞纳金将在3年内还清,县总工会撤回了起诉。至此,这起历时3年的工会经费案画上圆满句号。

  魏县工会经费案发生后,引起了全国总工会以及立法、司法等领域人士的关注,在河北省还引发了上位法《工会法》与下位法《河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是否存在抵触的大讨论。四川、河南等省的许多市县工会负责人也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有关方面的交流与探讨。本报也密切关注此案,从2004年11月22日起,陆续刊发了《公正是敬畏的先导》、《魏县工商局欠缴的经费及滞纳金一分不能少》(2005年5月16日)等3篇报道。2005年5月4日,河北省总工会副主席刘书为到魏县与有关方面交换意见。再审期间,县法院在县工商局配合下,依法调取查证了相关账目,搞清了拖欠工会经费的具体数额,为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矗在此情况下,县工商局主动提出和解意愿,并将欠缴的工会经费如数划入法院账户,得到县总工会的热烈响应,双方终于握手和解,从而圆满结束了长达3年的工会经费纠纷案。

  魏县工商局局长蔡洪斌向记者表示,今后一定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并且积极参与各级工会的活动,支持工会工作,争取使工商部门工会工作达到争先创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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