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浮动幅度是适当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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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1:52 东南快报 | |||||||||
新华社消息中国人民银行23日决定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25日,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答记者问。 记者:为什么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美元浮动幅度不作调整,只调整非美元浮动幅度?是否有进一步调整美元浮动幅度的打算?
发言人:首先,非美元浮动幅度高于美元幅度是我国外汇市场长期管理实践的延续。汇率机制改革前,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非美元的浮动幅度就比美元大,汇率机制改革后,将非美元浮动幅度统一到1.5%。 其次,美元浮动幅度较小符合外汇市场美元流动性高的客观国情。目前,我国外经贸活动80%左右以美元计价和结算,国内外汇市场美元流动性较高客观上要求价格波幅较低。 第三,汇率机制改革以来的市场运行情况表明,美元浮动幅度是适当的,它不但满足了市场参与者的交易需求,也保证了人民币汇率水平的基本稳定。 记者:为什么要调整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的管理方式,实行价差幅度管理? 发言人:价差幅度管理的优点在于坚持了美元挂牌价格必须以央行公布的交易中间价为指导价;银行增加了自主性和灵活性,只要在足够大的价差范围内,银行牌价就可实行一日多价;只规定价差,银行可在价差范围内制定不以交易中间价为中心的非对称牌价,有利于银行根据当天市场供求情况和自身头寸灵活应对。 记者:为什么要取消对外汇指定银行非美元挂牌汇价的价差幅度限制? 发言人:各国对银行挂牌的外汇牌价基本上不作限制,由银行自行决定中间价和买卖价差。这次汇率机制改革的核心思想是增加汇率的弹性和灵活性,让市场在汇率形成中发挥更大的基础性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