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抢乞丐一审判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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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3:52 山西晚报 | |||||||||
本报9月25日讯 (记者 郭卫艳)身有残疾的行乞者向自己乞讨,两男子不但不给,反而抢走了乞丐身上仅有的一盒香烟和一个空钱包。昨日,实施抢劫的李四保和刘六则均被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今年36岁的临县人李四保,来到太原后一直无业,后来认识了方山县18岁的小伙刘六则。4月17日晚,两人酒后在街上闲逛,碰到一个行乞的残疾人。面对残疾行乞者向他们的
公安人员接到被害人高某报警后,在离现场不远的地方将正在醒酒的二人抓获。最终,两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各处罚金1000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保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