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津公处公判“马路杀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5: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罗暄)昨日,在重庆江津市时代广场举行的交通肇事公处公判大会上,14名“马路杀手”依法受到了公开处理。

  去年11月14日,驾驶员林祥生驾驶一辆轻型货车在107省道上行驶时,将横穿公路的一名男子撞倒致死后,林迅速驾车逃离现场,企图逃避责任。江津市交警大队侦破此案后,依法认定肇事司机对这次事故负主要责任,但由于死者身份至今查找无果,林祥生因此逃避
了数万元的赔偿费用。江津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祥生违章驾车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林在肇事后逃逸应依法予以严惩。在昨日的公处公判大会上,法院当场宣布判处林祥生有期徒刑三年。

  此外,对于驾驶员温怀华等其余8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人员,法院则依法判处了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与此同时,江津市公安局还对马超等5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批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