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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矿主凭什么敢施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6:2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最近在渑池县,9名民工在一小煤矿打工一月有余,分文未得,向矿老板索要,却被后者雇人砍伤、打伤,一民工被砍数刀后当场昏死。(见9月21日《大河报》)

  渑池这起案件矿主的猖獗令人发指。让民工白干一个月后,限期走人;不走,继之以暴力伤害摧残。俗话说:“上帝让谁灭亡,必先使其疯狂。”但我不相信精明的矿主这样做是出于疯狂。

  施暴于农民工的案件数量大,性质恶劣,发人深省。我们不得不审视农民工的生存及维权环境。一种风气的盛行,往往反衬着另一种环境的缺失。

  维护农民工权益,某些部门并没有真正负起责任来。首先是一些部门工作人员的官僚作风和效率低下,面对农民工投诉往往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甚至久拖不管。这造成农民工维权的成本非常高。

  恶雇主之所以敢飞扬跋扈,也往往是有着盘根错节的“关系资源”在为其撑腰。就拿渑池这个案件来说,据报道,受伤农民工打工的小煤矿,只是其多个无证黑煤矿中的一个。能够长期经营这些非法煤矿,背后没有“关系”作后盾是不可能的。

  写到这里,我们不妨作另一番想象:

  假若每起伤害农民工事件都能得到雷厉风行的处理,某些雇主纵然有欺凌农民工的“贼心”,他有这个“贼胆”吗?

  假若恶矿主的“关系”网中没有官员、执法者和一些权势部门,他欺负农民工敢这样肆无忌惮、穷凶极恶吗?

  农民工的权益问题已经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以至于有些媒体已经发出这样的呐喊:进城农民工正在拷问着城市的良心!

  我觉得毋宁说:农民工权益问题正在拷问着有关部门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感。最近,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办法》,出台了不准公职人员参股煤矿的规定,等等。我们希望这些法规能为农民工切实带来福音!①1 刘哲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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