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公处公判14“马路杀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7:06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汤伟)昨日,江津市在时代广场举行交通肇事公处公判大会,14名“马路杀手”依法接受了公开处理。 据了解,去年11月14日,林祥生驾驶一辆轻型货车在107省道上将横过公路的一男子撞倒致死后,林迅速逃离现场。江津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祥生违章驾车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且林在肇事后逃逸,应依法予以严惩。昨日,法院当场宣布判处林祥
另外,法院还对驾驶员温怀华等其余8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人员依法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江津市公安局同时还对马超等5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公开批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