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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建立审计“埋单制”很必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8:14 新桂网

  新桂网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9月24日在听取《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列举的一系列问题时,态度坚决地说: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依法办事,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不搞下不为例。今后要建立“埋单制”,出了问题就要有人“埋单”,不能出了问题就写个整改报告,不痛不痒,最后连报告能不能落实都很难讲(据《中国青年报》9月25日报道)。

  审计时被查出问题,一些聪明的官员往往态度很好,迅速拿出厚厚一摞“整改报告”,表明自己的诚意和决心。至于整改效果如何,就只有天知道了。年年都有不少单位明知故犯、屡审屡犯,所谓的“整改”,其实快成他们糊弄审计部门的障眼法和欺骗公众的遮丑布了。

  要提升审计效力,从根本上改变审计风暴有风无“雨”的尴尬,让问题整改真正“整”得有力、“改”得彻底,李鸿忠书记的建议极具借鉴和推广意义。

  建立审计“埋单制”很有必要。

  审计“审”出的很多问题,本身就是严重的违规行为,比如截留财政专款、私设小金库、滥发奖金等问题,有的甚至涉嫌违法犯罪。既是违规违法,就应该依照法纪规章进行处理。审计部门含糊其词地勒令整改,要求违规者将人为故意拉弯的弦重新拉直,而法纪规章的执行部门却置身局外,不对其渎职责任进行追责。

  由于没有人为问题埋单担责,仅仅由“单位”或“组织”出面认错整改,具体责任人的追责缺失,导致很多单位屡审屡犯恶意违规行为难以根绝。

  法纪规章并非一纸空洞乏力的文本,而是一堵功能强大的制度防火墙。我们的制度设计中原本就有“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责、失职必追究”的内容,因此对公共财政收支领域出现的种种问题进行揪错和纠错,并非审计部门一家的单打独斗。

  对审计暴露出的问题,不能到了个别人陷于犯罪泥淖才去追责。

  每一个违规细节,每一个权力拐点,都应有一张责任清单。诚如李鸿忠书记所言,审计报告出炉之后,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党委政府应该建立由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审计事后处理组,按照这份“单子”进行追责,让所有违规者为此“埋单”。

  制度防火墙充足了电,相信没几个官员敢拿法纪规章不当回事儿,将自己的乌纱帽往火坑里扔。

  作者:张培元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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