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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我能贷到15万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8:49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昨日,由晨报和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举办的公积金咨询活动,吸引了几百位市民的参与。

  昨天早晨8:30不到,就有几位市民等在太平北路的浮桥广场,他们有不少公积金问题想问专家。直到11:30,公积金中心的专家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不断有市民到咨询台前询问。一位姓吴的先生说:“现在公积金最高额度调到15万元了,我想请专家算算我能不能贷
到这么多?”记者发现,在咨询的人群中有不少市民有着相同的疑问,大家对能算出贷款额度的公式还不是很熟悉。比如,杭先生说:“我每个月缴公积金211元,加上单位缴的每月共有422元,今年46岁了,想贷公积金我能贷到多少?”公积金中心的专家现场拿计算器帮杭先生算了一下,按照公式:贷款职工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0.45×12×实际可贷年限,以缴存比例20%计算,实际可贷年限还有14年,照此计算,杭先生能贷到15万元的最高额度。

  还有不少市民问专家,公积金每月都缴,现在有委托支取还贷,为何不能每月将公积金的钱直接转到贷款账户上,这样省却了每月缴公积金贷款的麻烦。对此专家们说:“不能只看到眼前的方便,仔细想想每月还贷的方式未必合算。每年将钱集中还到公积金账户上这还的是本金,本金减少意味着贷款成本会降低;而如果每月还贷是既还本金又还利息,这样反而要多付钱。”

  另外,昨日也有市民向公积金中心投诉,所在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或者是少缴了公积金。梁女士投诉说:“我在原来单位下岗后现在到了一家私营企业,工作都已快一年了,单位迟迟不办公积金,我原来的公积金缴得也断掉了。”对此专家说,如果单位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账户设立手续,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单位逾期不缴或者是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作者:王琴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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