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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香猪成为广西首个地理标志产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8:59 桂龙新闻网

  巴马香猪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今后在巴马这一地域按规定生产的巴马香猪为法律意义上的地理标志产品,带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的巴马香猪将很快与消费者见面。昨日,巴马县在南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这是广西首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巴马香猪每年出产30万至35万头,目前由于将其他一些品种的猪都称为“巴马香猪”,使得巴马香猪品牌面临严重侵害,实施
巴马香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就是为了给巴马香猪的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凡是地理标志以外的香猪不得称为“巴马香猪”。当日,巴马县还与广东中山市长寿村公司签订了巴马香猪综合开发投资合同,据透露,根据合同,巴马香猪每年将为巴马人人均增收100元。

  名词解释

  所谓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用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来源:

  南宁晚报 选稿:见习编辑黄皓 作者:黄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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