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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五大措施防治养殖污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9:38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9月6~8日,重庆市涪陵区政府组织环保、畜牧、农业等部门对全区养殖污染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并落实五大措施,加强养殖污染防治。

  一是坚持发展养殖与治理污染并重。进一步制订方案,落实措施,分解责任,将养殖污染治理任务纳入区政府环保目标考核。

  二是合理规划布局,科学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以下简称“三区”)。新、改、扩建养殖场必须按“三区”要求办理“环评”手续,并在污染治理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

  三是加强对现有养殖场的污染整治,实行限期治理,督促完善沼气池和干粪池等治理设施,做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粪水经沼气处理后还田还土,严禁直排;影响人畜饮水安全的要责令搬迁或关闭。

  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大力发展生态型畜牧养殖业,推广猪——沼——果、猪——沼——农等多位一体的资源循环利用养殖模式,做到粪水就地消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指导有条件的养殖业主兴办畜禽有机肥料加工企业或进行粪水的深化处理,提高治污效果。

  五是强化对集中养殖场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各开发区、乡镇政府要加强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管理职责,区环保部门要将养殖污染治理纳入重点监管内容,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定,造成污染危害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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