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杀人盗窃又抢包作恶团伙被摧毁玉州警方打掉一个疯狂作案70余起的特大盗抢团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0:58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 (记者叶万松 通讯员黎勇)一个由六名17至19岁的青年人组成的团伙,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杀人、盗窃、抢包,无恶不作,疯狂作案70余起。近日,该团伙被玉州警方摧毁。

  为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办好玉博会,迎接国庆节,根据市公安局的部署,玉州警方从9月初开始,展开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行动伊始,玉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就摧
毁了一个特大盗抢团伙,取得了初战告捷。

  9月6日晚9时50分,110指挥中心通报,在玉林城区茂林路口有两名女子被飞车抢包,嫌疑人为两名男子,同骑一辆桂K-SUXX8白色鲨车。接报后,正在巡逻的民警、巡防队员立即在街面展开搜索。10时许,刑侦大队巡逻人员发现嫌疑车辆在江滨路出现,他们马上跟踪。跟踪至人民西路中段时,该车上的两名男子浑然不觉,停车与路边的另两名男子交谈,吹嘘今晚“收获颇大”。民警立即实施抓捕,并当场缴获手机4部、现金600余元、摩托车一辆。

  经审讯,两男子为冯×权(男,19岁,南江街道人)、杜×堂(男,19岁,城西街道人)。二人供认,当晚8时许,他们骑一辆白色踏板车上街寻找作案目标,在人民中路与大北路的交叉处发现一男一女同骑一辆电动车,女的坐在后面,右肩挂一挎包,冯×权、杜×堂看到有机可乘,遂对他们实施抢包。得手后,他们又在玉林城区四处游荡寻找“猎物”。10时许,他们在茂林路口又对两名女青年下手,致使其中一人跌倒受伤。

  民警经过深入调查,一个由冯×权、杜×堂、梁×(19岁,南江街道人,已被判刑)、张×龙(17岁,城西街道人,已被逮捕)、黄×清(16岁,玉城街道人,已被逮捕)等人组成的特大盗抢团伙渐渐浮出水面。该团伙集杀人、盗窃、抢包于一身,其中杜×堂因盗窃摩托车于2004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曾有所悔改。但从去年底开始,杜×堂整天沉溺于赌博,欠下了高额赌债,为了还债竟又“旧病复发”;梁×因盗窃、抢劫、抢夺,于2004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半,现还在服刑中;黄×清2003年曾被劳动教养一年,出来后不思悔改,今年3月12日在民主中路转市政路口,伙同他人把某学校的学生王××刺死,两日后被专案组民警抓获;因涉嫌盗窃摩托车,张×龙于今年6月23日被城北派出所抓获;看到同伙一一落网,冯×权心里发慌,于2004年远走广东,呆了一段时间后认为风声已过,今年春节后回到玉林,又干起盗抢的勾当。

  据上述两人初步供述,该团伙自2003年年初以来,有分有合在玉林城区盗窃、抢劫、抢夺作案70余起,盗抢摩托车、手机、现金等财物一大批,初步估计价值约10万元。他们多数选择在凌晨三四点人们熟睡的时候入室盗窃摩托车,因车主往往不锁车头锁和防盗锁,他们撬开房门后较易得手,“运气”好的时候一晚在同一地点竟盗得三辆摩托车。他们把盗窃得来的摩托车作为飞车抢包的工具,在玉林城区疯狂作案,甚至有时一晚在同一地方作案两起。为避免警方打击,他们盗窃、抢包交叉进行,不断更换摩托车,车坏了就“大方”地随地遗弃,反正“弄”一辆车似乎很容易。他们将盗抢所得,全部用来吃喝玩乐。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