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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拯救中国邮政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3:06 法制早报

  -透析-

  只有在《邮政法》中明确规定责任条款和法律制裁后果,才能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拿什么惩罚“飞单”

  “飞单”现象

  为何普遍存在

  由于外贸业务中个人与公司行为的不易区分、自营业务与“飞单”业务权利和义务的相互混淆,造成法律追究“飞单 人”困难,使其心存侥幸并屡屡得手。

  □本报记者白涛

  “UPS亚太区总裁肯·托罗因私自转卖订单给竞争公司(俗称“飞单”)而神秘失踪。”连日来,物流快递业界流 传着一个惊人的说法。对此,UPS承认,的确接到内部员工的举报,怀疑有人牵涉其中,现正密切进行内部检查。肯·托罗 的消失在业内引起了阵阵波澜,关于其中的真正原因尚无定论,不过最主要的一种说法是,“他把UPS的业务分出去做”。

  从花旗亚太区副总裁被解职、朗讯解雇中国4高管,到美国UPS公司在东方失控的案例已不鲜见。“销售员将本企 业客户的定单私自转卖给竞争企业赚取高额回报的行为”,即所谓的“飞单”。虽然“飞单”有违职业道德,有损雇主的利益 ,但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之下,各行各业都普遍存在“飞单”现象。

  为什么“飞单”现象能在中国普遍存在?

  “利益的驱动是业务员‘飞单’的根本原因。”北京大学法学院师帅对记者说:“因为它能够降低交易风险,使那些 信誉较低的企业在短期内获得同行业竞争的比较优势,企业的销售所依赖的不是别的,而只是销售员的个人能力。”

  销售员在“飞单”之后除了获取佣金之外,有时还可赚取高额差价。有时候销售员甚至利用客户关系,把一些定单转 到自己私下开办的公司。

  以肯·托罗为亚太区总裁为例,在他治理下,UPS的亚太和中国区业务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增长。而且就在UPS 与中外运合资期间,客户资源也是掌握在UPS手中。另有来自不同渠道的消息称,“UPS亚太区还有其他高管在做这个事 情”、“UPS亚太区有一轮人事变动”。

  “企业缺乏对销售人员有效的监管机制也使‘飞单’有了可乘之机。如外贸业务操作的独立性为‘飞单’创造了现实 条件,加上代理公司对‘飞单’来者不拒,有的甚至代理费为零,从而为‘飞单’提供了市场。另外,企业诚信文化的缺失, 薪酬制度的不合理等等因素都有可能造成部分销售人员或高管人员对企业的归属感不强,从而另辟财路。”师帅分析说。

  在国外,“飞单”行为如果被公司发现,将面临被开除乃至诉讼的惩罚。但中国国内法律对“飞单”者的惩罚比较模 糊,很多人只是视其为“不规范的兼职行为”。

  对此,师帅认为:“法律追究的难度助长‘飞单’现象的蔓延。由于外贸业务操作中的特殊性,在个人行为和公司行 为上不易区分,混淆了自营业务和‘飞单’业务在法律规定上的权利和义务,给法律的追究造成一定的困难,从而使‘飞单人 ’心存侥幸,屡屡得手。”

  中国流通业如何与世界接轨

  现代流通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控制市场、决定生产、影响金融的强大渗透力。一旦被外国流通企业占领,我们失 去的不仅是大部分流通业的市场份额,也不仅是倒闭一批经营不善的企业,而是我国的制造业乃至中上游产业及金融业都将受 到严重威胁,继而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安全。因此,必须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高度重视发展我国现代流通业,确立其先导 产业地位。

  □本报特约撰稿人师帅

  按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对快递业做出的承诺,国内快递业到2005年12月18日则是国内快递业务全面开 放的大限。国内快递业务由邮政EMS一统天下的格局将被打破。

  国际快递巨头争夺中国新“奶酪”

  作为跨国快递公司业务量发展最快的地区,中国正成为国际快递巨头竞相争夺的一块新“奶酪”。

  1986年DHL与中外运成立了中外运敦豪,在外经贸部的准许下经营中国的国际快递业务,成为第一家进入中国 的快递公司。随后联邦快递(FedEx)、联合包裹(UPS)、天地快运(TNT)等国际巨头陆续进入中国,分食国际 快递业务大餐。

  凭借着庞大的资金流、资讯流、货物流以及三者之间日趋完善的整合,外资快递巨头逐步称雄中国国际快递。据海关 统计,目前DHL、TNT、FedEx、UPS等跨国快递公司在中国国际快递市场份额已经达到80%。

  从宏观层面上看,“飞单”事件促使我们对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物流业的控制管理有所警示。据《财富》报道,现代流 通业已成为全世界财富集聚最快的行业,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流通企业占到10%;在美国50强企业中,流通企业占到 20%;在2003年全球富豪排行榜上,前10位有6位来自流通企业。

  不容质疑,现代流通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承(生产)启下(消费)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可以通过采购渠道的 布置控制着市场命脉,并通过在全球范围内构建的市场体系决定着制造业的生产、定价等经济行为;另一方面,又掌握大量现 金流的流进流出,进而影响到金融市场的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壮大我国的流通业要比上多少开发区、上多少工业项目 迫切得多。

  如果我国流通业发展长期滞后,必然会对国民经济带来严重后果;如果我国流通业被外资占领,将直接影响我国广大 的制造业和金融业,影响我国的经济安全。因此,必须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高度重视发展我国现代流通业,确立其先导 产业地位。

  修改《邮政法》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综观1986年制定的《邮政法》,可以说是一部邮政企业法,而不是完整的邮政法。该法共八章44条,分别为总 则、邮政企业的设置和邮政设施、邮政业务的种类和资费、邮件的寄递、邮件的运输、验关和检疫、损失赔偿、罚则、附则, 其内容大多为规范邮政企业的业务经营活动,而对规范邮政行业管理的内容则很少涉及。

  邮政市场如果没有管理者,或者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必然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危害国家利益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合 法经营者的权益也不能得到维护。因此,修改《邮政法》时首先要明确中央和地方邮政主管部门的政府职责和相应的权限分工 ,如起草法律规范、制定规范性文件、市场管理、制定资费和服务标准、监督邮政服务质量、发行邮资凭证、处理国际或涉外 邮政事务等。

  对邮政市场的监管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保证用户以可承受的价格享受邮政服务(普遍服务)。

  另外,抓紧制定《反垄断法》,构建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体系;抓紧组织制定《邮政法》、《商 品流通法》、《经纪人法》、《电子合同法》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是当务之急。

  各国《邮政法》明确规定专营范围

  如澳大利亚的《邮政公司法》第29条“澳大利亚邮政的专营业务”明确规定:“澳大利亚邮政在澳大利亚境内及澳 大利亚与澳大利亚之外的其他地方之间,运递信函的专营权……”

  又如德国《邮政法》第51节和美国《邮政法》第602条均对邮政专营的范围和除外条款作了规定。为便于在实践 中操作,《邮政法》中也应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专营的行为。

  日本《邮政法》第五条“事业的垄断”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把递送他人的信函作为事业”,“经营运输业的人及 其代表或其代理人及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按照其运输方式,为他人递送信函”,不得委托非“以递送他人的信函为事业的人” 和经营运输业的人及其代表或其代理人及其他从业人员递送信函。

  阿根廷计划部部长称,阿根廷政府计划把邮政服务机构——阿根廷邮政公司收归国有,这就推翻了早期确定的欲使其 重新私有化的想法。计划部长在呈交的阿根廷邮政公司2004年收入的报告书中提到,“现在政府不会考虑邮政重新私有化 的问题。近几十年来,阿根廷邮政放弃了基础设施的建设。我们非常落后,这不只是本届政府的问题。近20年来在一些特定 领域的投资还很欠缺。”阿根廷邮政公司于1997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全私有化的邮政机构,在阿根廷邮政市场的占有率 曾一度上升到。

  印度邮政欲重获函件专营权。在涉及到250亿卢比的快递业务中,印度政府重新启用了2002年的《印度邮政法 (修订草案)》,旨在加强对私营快递公司的管理。如果这一修订草案获得通过,那么所有快递公司都不得经营在某一特定重 量之内被作为小包收寄的信件。印度《邮政法(修订草案)》建议印度邮政对所有信件享有经营特权。修订草案也有可能对一 些规定做出调整,其中包括对受不同立法(如消费者保护法等)约束的快递公司做出限制和处罚的规定。虽然印度邮政常务董 事拒绝对此事发表评论,但印度邮政部门已证实修订草案将很快被批准。

  拉美等国超前开放流通业后果严重

  我国目前邮政市场混乱的原因之一,就是邮政法律体系不完善,有关法律规范对邮政市场的管理缺乏相应的行政处罚 措施(也就是“法定依据”)。其次要设计适应世贸组织规则的中国流通产业政策,并把流通产业政策纳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在流通产业政策中制定规模不等的大中小商业企业政策、批发业和零售业政策、工业企业发展分销体系政策、物流产业政策 和进出口政策。

  我们可以看到部分发展中国家流通业超前对外开放后果严重。从巴西、墨西哥、阿根廷等拉美国家的现实情况看,流 通业对外开放不到10年时间,本国的流通企业全军覆没,流通业完全被外国流通企业所掌控。

  由于这些外资流通企业销售的商品中30-60%是自有品牌,致使这些国家制造业基本丧失了品牌,进而成为为外 资流通企业生产贴牌商品的制造车间;外资流通企业通过掌握市场、定价等经济行为,对这些国家制造业压榨、克扣,致使制 造业集体拒绝供货的事件经常发生;同时外资流通企业现金流的大进大出,造成这些国家金融资本市场的波动,使其政府基本 失去了调控经济的主动权,导致和加剧了这些国家不断产生金融危机。这些国家超前开放流通业经验教训是惨痛的,是前车之 鉴。

  企业遏制“飞单”的法律对策

  □本报记者白涛

  记者:对UPS高管“飞单”问题,有一位跨国物流公司法务经理认为,“这个级别的高管出事,不能说是行业潜规 则的问题,主要还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问题。”那么从企业层面如何遏制“飞单”的出现?

  师帅:“飞单”的遏制必须标本兼治。企业管理要“紧盯”与“放任”。“紧盯”就是销售主管关注销售员的每一笔 订单,并且主动和所有关键人物建立联系的管理方法。其实质就是从客户控制的角度去控制定单的流量。“放任”就是销售主 管有意识地采取只关注销售员当期销量任务的完成状态,而不关注其实际订单的获取量。但是在实践中这两种管理方法效果不 佳,主要的原因在于对人的因素依赖过重,容易产生效率过低,不容易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记者:中国法律是否对“飞单”无法触及?

  师帅:事实并非如此的。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 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即经营秘密,指未公开的与生产经营销售活动有关的经营方法、管理方法、产销战略、货源 情报、客户名单等专有知识。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即技术秘密,指未公开的与产品生产和制造有关的技术诀窍、生产方案 、工艺流程、化学配方等专有知识。

  我国的《刑法》、《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合同法》等诸多法律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作了明 确规定,已构成了较完备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当企业的商业秘密受到侵害时,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企业的权益。

  记者:从防范角度上看,企业与相关员工之间应该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师帅: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这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重要方式。同接触或知悉本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同掌握本企业重要商业秘密的调离、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退休员工签订“ 竞业禁止合同”。

  此外还应当加强对商业秘密文件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商业秘密文件资料是商业秘密的主要载体,必须严格地对其进行 规范化管理。一是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根据密级分类,并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二是应建立涉密文件登记和收发制度 ,严防涉密文件资料的流失;三是严格控制商业秘密文件资料的阅读权限和查阅、复制范围;四是对商业秘密文件资料要按规 定程序作归档、清退、销毁处理。

  记者:要遏制“飞单”现象,企业还应在哪些方面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师帅:从企业制度层面上要完善企业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包括业务过程的事前报告、事中分析和事后审 计三个部分,从而保证企业在销售全程就具有项目追踪和控制能力。并且企业要建立完整的客户信息保存制度和

审计制度,加 强商业秘密保护。在激励机制方面,企业要适度地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在薪酬、福利上加强企业的向心力。

  最后要提及的是,企业还要有意识地进行诚信文化建设,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修养。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引导企业 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逐步使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流通行业诚信自律机制 。发挥政府部门行业管理的职能,建立重点行业的信用监管系统。

  UPS在华业务扩张

  凸现国内快递差距

  UPS在华业务扩张的原因在于它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包裹运送服务公司和领先的物流服务商,具有管理和服务上的 优势,在多年的品牌经营中有非常好的商业信誉,赢得了同行的认可和肯定。此外UPS在华扩张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具有前瞻 性和实战性,这也使它在中国市场有绝对的优势,并在实践中得到了验证。

  □师帅

  UPS,全球规模最大的包裹运送服务公司和领先的物流服务商——美国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于1907年作为一 家信使公司成立于美国,如今已发展成为拥有360亿美元资产的全球性公司。在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管理着物流、 资金流与信息流。UPS亚太公司创建于1988年,总部设在新加坡,为亚太地区的40多个国家与地区提供服务,有46 00多名雇员。

  UPS在华扩张的历程分析

  在过去8年里,UPS在全球范围内共进行了25次收购行为。其中,有关中国的主要有两个,一个就是向中外运支 付1亿美元,获得对中国业务的独立掌控;另一个就是UPS

供应链解决方案部门也收购了合资公司的股份。

  自从2004年年12月宣布将独立掌控中国业务以来,UPS开始大力地在中国扩张业务。今年1月,UPS与扬 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扬子江为UPS设在上海浦东机场的浦东国际机场快件中心及四个中国城市北京、厦门、广 州和青岛之间提供国内货运航班的联运业务。这项合作使得UPS的整个供应链服务在中国市场有效地向下延伸。

  今年7月以来,UPS开通了上海至日本航线、与上海机场集团签署了关于建立国际航空转运中心的谅解备忘录、开 通青岛至美国的直飞货运航班等等。并且UPS把大中华区总部从香港移至上海,全面负责香港、澳门、台湾与中国大陆的市 场,加强了UPS对整个中国市场的掌控。

  7月27日,UPS亚太区总裁肯·托罗与北京奥组委签约,正式成为2008年奥运会物流和快递服务赞助商。签 约仪式上透露,为了保证

北京奥运会的物流快递服务,UPS有意在北京设立自己的物流中心。作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 赞助商,UPS将向北京奥组委提供全方位的物流咨询服务,并协助北京奥组委策划和执行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物流运作 计划。此外,在奥运会期间,UPS还将为北京奥组委所有指定的地点提供快递服务。肯·托罗称,UPS曾经为1996年 亚特兰大奥运会、2000年悉尼奥运会担任过类似的服务,因此对奥运会所需的安全性、时效性十分了解。

  9月1日,UPS还将依照协议接收中外运公司在中国国内23个区域的业务直接掌控权。目前UPS率先开通的主 要是2公斤以上货物的运送,将充分利用UPS在国内的网络,并与中国的本地代理服务商、特别是UPS的老搭档中外运合 作开展国内包裹快递业务。而国内段航空方面的货物运输将继续与海航集团旗下的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合作。这些均表明 了UPS在全球市场以及中国市场中有着绝对的优势。

  更重要的一举是,10月28日,UPS正式开通科隆和亚太地区交通枢纽中心之间的连接,通过香港把亚太地区和 欧洲地区的科隆进行连接。这意味着UPS连接亚洲和欧洲只需要一天半时间。时间就是金钱,这项举动意味着UPS在市场 竞争中具备了巨大的优势。

  UPS在华业务扩张的原因在于它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包裹运送服务公司和领先的物流服务商,具有管理和服务上的 优势,在多年的品牌经营中有非常好的商业信誉,赢得了同行的认可和肯定。此外UPS在华扩张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具有前瞻 性和实战性,这也使它在中国市场有绝对的优势,并在实践中得到了验证。

  国内外快递公司的四大差距

  一是经营理念的差距。快递巨头领跑的快递业已不再是简单的门到门、户到户的货件运送,而是集电子商务、物流、 金融、保险、代理等于一身的综合性行业。四大巨头除了提供快递服务外,还提供包括库存、运输、货代及售后服务等多项物 流业务。相比较而言,国内的快递业目前还局限于点到点、户对户的单一快递模式,尤其是众多私营个体快递公司,服务范围 更是狭窄,在很大程度上还充当着“跑龙套”的角色。经营理念的差距不仅体现在对快递业务经营范围的认识上,还体现在对 快递人员素质的重视程度上。国际快递公司早就认识到,快递业务作为终端物流服务,快递人员要直接面对面地与客户打交道 ,快递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对企业开拓新客户,巩固老客户无疑至关重要。而国内快递企业在提高员工素质方面,由于重视不 够,投入较少,结果使得快递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而且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形象,削弱了客户对企业的忠诚度。

  二是快递技术的差距。国际快递公司成功抢滩中国市场,其优势除了他们全新的经营理念外,更明显的优势在于拥有 先进的快递技术。UPS拥有世界一流的快件操作系统和客户自动化工具。利用完善的运输网络和可靠的运输工具,四大快递 巨头不仅能提供即时、准确的货物跟踪与查询服务,而且能提供科学完善的个性化包装服务。UPS设在芝加哥的“服务中心 ”数据库中,抗震的、抗挤压的、防泄漏的各种包装案例应有尽有。

  三是定价策略的差距。为了争夺更多的客户资源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UPS采取低价竞争的定价策略。资料 显示:UPS国际快递价格普遍低于中国EMS的10%-15%左右。国际快递公司的低价竞争策略在实战中收到了很好的 效果,为他们争到了大量的客户,扩大了业务量和市场占有率。

  四是服务水平的差距。同中国的快递公司相比,国际快递巨头的最大优势在于其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跨 国公司在其多年的经营战略中,历来把服务作为快递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是它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和核心。九十年代初,当中国邮政还沉睡在官商的宝座之中时,UPS已经把服务观念带到了中国,并通过各种服务方式与中 国EMS展开竞争。如:提供门到门服务,精确运送时间表,多种付费方式(预付、到付、第三方付款)等。此外,利用其先 进的服务设施,向客户提供一流的跟踪查询服务,也是国际快递公司取胜中国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例如UPS创建了世界快 递业中最大、最先进的即时信息追踪系统,顾客只需拿到所交付的货物一个追踪号码即可查询到货物所有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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