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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新创名称旁须标示国家标准名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3:32 江南都市报

  食品标签要“循规蹈矩”

  本报讯 记者夏震报道:记者昨日从省质监局获悉,自10月1日起,食品厂家使用新创、奇特的名称时,必须在食品 包装上标示国家标准名称。

  据了解,新的标准规定,食品厂家可以在标签上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
、“音译名称”等,但必须在所标 名称的邻近部位标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名称或等效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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