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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鞋“旧码制”退市缓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3:32 江南都市报

  新尺码“国标”完全执行尚待时日

  本报讯 记者夏震报道:新皮鞋国家标准已于9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国内皮鞋类产品的尺寸必须改变“旧码制”, 执行以“毫米”为单位的尺寸标注。昨日,记者走访省城皮鞋市场发现,不少消费者对以“毫米”标注皮鞋尺寸感到不便,不 明白新旧尺码究竟怎么换算。

  据悉,皮鞋新标准对“旧码制”换算成“毫米”单位作了明确规定,原来标注皮鞋尺码的10个码制单位“34”、 “35”、“36”、“37”、“38”、“39”、“40”、“41”、“42”、“43”,分别变换成以毫米为单 位的“220”、“225”、“230”、“235”、“240”、“245”、“250”、“255”、“260” 、“265”。如不以毫米为单位标注皮鞋尺寸,则该皮鞋一律判为不合格产品。

  昨日下午,在南昌市中山路上一家品牌皮鞋专卖店,一位女士看中了一双女式皮鞋,但她弄不懂鞋底标注的“225 ”是什么意思,问了营业员才明白它相当于过去的“35码”。记者发现,大商场和品牌皮鞋专卖店销售的皮鞋产品都能按照 新标准执行,一些杂牌、小鞋店及作坊式鞋店依然存在“恋旧情结”。一位店主对记者说,他不知道什么皮鞋新标准,他一般 都是按顾客的脚大小制作皮鞋,也从不在皮鞋上标什么尺寸。

  省质监局有关人士表示,我国是皮鞋出口大国,实施皮鞋新标准是紧跟国际市场的需要,因此必须按照国际惯例把皮 鞋标注改“旧码制”为“毫米制”。皮鞋尺码标注制式的变化,虽然会给多数消费者带来暂时的不便,但市场对“毫米制”标 注有一个认知过程,一段时间后消费者自然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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