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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每年可获10万元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3:32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 谢宗博、见习记者杨芳报道:2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将从今年起给全省每个乡镇按照10万元 的标准下达补助经费,1998年以来撤并的乡镇也可获10万元奖励,今年补助的1.8亿元资金9月底前将全部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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