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得大奖先交“公证费” 市民防范“短信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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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4:08 东北新闻网 | |||||||||
沈阳日报讯 “恭喜您在本次活动中中了大奖,只要你办好一张银行卡,再先期支付奖金额1%的公证费,我们就把奖金直接打入您的银行卡内……”9月19日,和平区的张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说他差点儿误入“短信陷阱”,提醒市民要多加防范。 据张先生反映,一周前,他的手机接到一条“中奖通知”短信,说他中了10万元大奖,这让他将信将疑。于是他拨通了短信上提供的联系电话,一位女工作人员说,他们公司
随后,张先生又拨通了那个电话,说已经办好了银行卡,把卡号通知他们。这时,那位女工作人员说,上次打电话忘说了,因为我们这个活动非常正规,得有某公证处的公证才行,公证费按奖金额1%收取,请你马上把1000元公证费转入公司的银行账号,奖金会在公证费到账后3小时汇出。张先生提出公证费在奖金中扣除,可对方说,那可不行,公司有规定,发奖程序谁都没权更改,中了大奖出点儿公证费,只是毛毛雨了,说完挂断了电话。事后,张先生又打长途电话,向某公证处核实情况,结果让他出了一身冷汗,根本就没那家公证处。记者高志广 ( 沈阳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