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修改大陆出版物赴台许可办法 放宽申请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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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4:58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9月26日消息台当局“陆委会”今天通过“大陆出版品等来台销售展览许可办法修正草案”,将业者申请时间由“展览前两个月”改为“一个月前”。 据台媒报道,“陆委会”副主委游盈隆26日指出,修正重点为明定大陆地区的杂志、图书、有声出版品、电影片、录影节目及广播电视节目,经许可后入台展览,并可进行著作财产权授权和让与的交易。(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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