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星啤酒原老总贪污私分国有资产8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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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1:29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集团公司原领导班子3人及审计部长昨日现身宣武法院被告席,4人被指控利用国企改革之机贪污、私分国有资产88万余元。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在上百名昔日同事注视下,4名年过5旬的“老领导”进入法庭,分别是原总经理兼党委书记霍景泉、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付德元、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朱金亭、财务审计部部
头发花白的总经理霍景泉一直沉着脸,但当公诉人询问其“指控你犯有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事实吗?”时,他回答“是事实。” 霍景泉说,五星啤酒公司合资后,有关业务部被带到合资公司,他所管理的母公司还剩下一些下属企业和200多员工。一次,副总经理付德元向他提出,公司还有29万元的工资结余指标,如果不分就作废了。经班子讨论他们都同意分了这笔结余工资。 霍景泉承认,这笔结余工资分配时普通职工每人分得1.74万元,而他自己分了17.4万元。 朱丽华说,自己做的都是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付德元安排的。 当被问及“为何班子成员分钱由你做账”时,朱丽华称。“可能是领导拿的钱和职工有差距吧。”“你不是班子成员为何分你两万多,其他中层干部却没有呢?”朱丽华低头不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