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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毕玉玺之子庭审目击:听完判决后面露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1:57 京华时报

  

贪官毕玉玺之子庭审目击:听完判决后面露笑意
毕波在市一中院接受宣判。本报通讯员郭京霞摄

  继父母毕玉玺和王学英被市一中院判刑后,昨天,毕波也因转移赃款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已缴纳)。听完判决后,一直面色凝重的毕波嘴角微翘,面露笑意,表示不上诉。毕波今年28岁,曾在英国留学,目前无业。

   宣判现场:获刑后匆匆离开法院

  上午9时,毕波的姐姐和姐夫双双出现在旁听席。一个身穿棕褐色夹克、白色裤子的年轻人已独自走到了法庭中央,坐在被告人席上,记者才意识到年轻人就是被取保候审的毕波。戴着银边眼镜的毕波表情凝重,默默地等待宣判。当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时,毕波看上去有些紧张,不时用舌头舔着嘴唇,双脚不停地点地。

  法官看着判决书说,毕波无视国法,在父亲毕玉玺的授意下,积极将巨额赃款30万美金转移他处,其行为已构成转移赃物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毕波到案后具有认罪、悔罪表现,涉案赃款已被追缴,判处毕波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听罢判决后,毕波一改严肃表情当即笑了。坐着看完判决后,毕波一手插兜走到姐姐毕爽身边,歪起嘴乐着问“怎么样”。在毕爽的一番耳语后,毕波转身挥笔在判决回证上写明:不上诉。毕波大步走出法庭,记者随即追出,试图了解毕波对判决的看法,但他却头也不回,匆匆走出法院。

  回溯庭审:律师曾做无罪辩护

  今年8月22日,市一分检以涉嫌转移赃物罪对毕波提起公诉。9月初,毕波一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当时媒体均没有对此案进行报道。

  昨天记者从法庭了解到,毕波当时在庭上全部认罪,但律师原伟对毕波做的是无罪辩护。原伟说,在毕波转移美元时,钱款还没被司法机关定性为赃物,因而毕波的行为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犯罪程度。另外即便毕波构成犯罪,但他到案后具有主动配合检察机关追缴涉案赃款,法院应对毕波从轻处罚,但律师没能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

  法庭查清的事实与该律师的说法不同。毕波曾多次承认他很清楚30万美元的来由,并积极转移巨额赃款,而且被羁押后,毕波拒不交代所犯罪行和赃款去向,他是被多次教育后,才通过网络将赃款划入侦查机关指定账户的。因而,法庭没有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并最终认定毕波已构成转移赃物罪。毕波转赃数额巨大,而且掩盖的是严重犯罪,因而按照此罪上限判处3年有期徒刑。另外,法官考虑到赃款已被追缴,而且毕波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良好,因而依法作出判决,对毕波缓刑3年。

  判决之后:离京须经派出所批准

  宣判后,记者向主审法官陶炜了解对毕波适用缓刑的原因时,陶炜说,转移赃物罪的量刑范围在3年以下,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是毕波能够被判缓刑的前提,但决定对他适用缓刑主要还是因为毕波在庭审时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法庭据此认为判处缓刑后,毕波不会再危害社会。

  此外,陶炜说,虽然获得缓刑暂时不用坐牢,但这3年里,毕波的人身自由仍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法官说,因为是监外执行,所以缓刑是由当地派出所负责的,毕波首先要按照派出所的规定有选择性地会客,接受考察并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必须要得到派出所的批准后,才能离开北京。

  对出行问题,法官补充说,“虽然护照已经发还给毕波,但他在这3年里是不能出国的”。顺利经过3年的考验期后,毕波被判3年的有期徒刑就不用再执行了。如果违反行政法规或监督管理的规定,就要立即入狱服刑3年。如果毕波在此期间犯下新罪,或被发现以前有罪未判,则将这些罪行和转移赃款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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