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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下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4:5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何骏)新的《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了。

  据了解,按照新办法的规定,缴纳了路桥通行年费的机动车通过下列路桥不再缴纳通行费:(一)嘉陵江上的牛角沱大桥、石门大桥、黄花园大桥、渝澳大桥;(二)长江上的石板坡大桥、李家沱大桥、鹅公岩大桥;(三)黄花园至石板坡隧道;(四)各桥隧的引
道、立交;(五)一、二级收费公路;(六)内环高速公路;(七)本办法实施后在主城区范围内新建的道路、桥梁和隧道。新办法实施后,已交纳本年度年费的车辆可以免费驶上新增加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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