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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银行本息9.4万拒不归还 持卡人恶意透支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9:36 温州新闻网

  

欠银行本息9.4万拒不归还持卡人恶意透支逮捕

  纪宾/图

  信用卡本身就是可透支的,但它的透支应该是合理、合法和善意的,持卡人应在一定的期限内予以归还透支款项。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的,那就可能会涉嫌到
信用卡诈骗。近日,鹿城警方查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持卡人恶意透支本金和利息共计9.4 万多元,已被依法逮捕。

   恶意透支不还款

  据鹿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本案涉案嫌犯林某,案发前系龙湾区某公司总经理,该林在 1995年7月和1996年12月间,以本公司作为担保单位,分别向我市中国银行信用卡处和工商银行信用卡处,申领了长城信用卡和牡丹信用卡各一张。之后,该林通过消费或以提取现金等方式,共透支本金5.3万多元,至去年7月利息累计达4.1万多元。

  后来,由于林某所在的公司即信用卡担保单位被注销,虽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但林某就是拒不归还,并且长期出逃在外。今年7月,该林在杭州被警方抓获归案。目前,其涉案赃款9.4万多元已被全部追回。

   合理透支信用卡

  昨天,记者针对本案信用卡诈骗的恶意透支问题,走访了我市部分银行的银行卡业务处负责人,请他们就持卡人如何合法使用信用卡、合理透支消费或提取现金等方面谈些看法。有关人士指出,使用信用卡最大的好处就是给持卡人带来极大的方便。持卡人只要在发卡银行存有足够的资金就可持卡到商店购物,而不必支付现金。如果到异地购买大宗商品又必须现金交易时,更是免除了携带大量现金外出不安全之苦。

  当然,使用信用卡的透支具有善意性,信誉良好且确能及时偿还透支款项的持卡人,如急需用款而存款又不足时,可向发卡行申请小额、短期透支,在遵循授权有限、有偿使用、确保安全3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经发卡行同意后方可使用。

   恶意透支法不容

  不过,对于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持卡人,发卡行均有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信用卡讲究的是“信用”两字,本来就是让持卡人合理透支使用的。但是,如果持卡人透支金额达到一定额度,又在一定期限内经多次催收拒不归还透支款项的,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就涉嫌了恶意透支。对此,恶意透支的持卡人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如果恶意透支金额较大,其行为还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必将受到刑法的追究。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记者 吴庆生 通讯员 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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