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国将对卷烟生产企业全额征收教育费附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9:48 生活报

  自今年10月1日起,烟草行业不再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国家将依法对卷烟生产企业全额征收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根据1986年公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开征的,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简称“三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现行的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

  (新华社电)(生活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