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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明年可领物价补贴 补贴标准明年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0:16 龙虎网

  【龙虎网讯】今年的物价上涨过快对居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省政府将实施动态补贴政策,江苏困难群众明年有望领到政府部门对今年物价上涨过快的动态补贴。记者昨日获悉,《关于对低收入居民实行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的意见》正式出台。

  物价上涨超标实行补贴

  在物价上涨较快的年份,江苏将对困难群众实行一次性基本生活物价补贴。《意见》规定,在年度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3%(含3%)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一个月的全额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一次性价格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当地当年度12月份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水平。其他救助对象可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相应的一次性价格补贴。当年度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平或者下降时,不扣减原救助标准。

  据悉,以往江苏对困难群众所采取的物价补贴措施都是“打补丁式”的,自来水涨价补贴点,公交票价调整了再补贴点……而今后江苏将系统补贴困难群众,方法更加科学,并减少政府的行政成本。

  三类群体成补助对象

  享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物价补贴的对象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下岗失业人员;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救助的对象。

  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城市保障对象达41.1万人,1 5月支出保障金1.67亿元,月人均补差83元。《意见》明确,江苏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所需资金要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财政转移支付县及黄桥、茅山两个老区所需资金省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

  确保补贴专款专用

  根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项目及其占总消费支出的结构比重,江苏省统计局将会同省物价局确定统计代表规格品及其相应权数,按年度编制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作为补贴依据,于明年1月向社会发布。“低收入群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普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最大的区别在于不包含住房、汽车等价格指数在内。

  省政府明确要求,该项补贴将根据救助对象按原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支出渠道发放。各级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确保在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布后两个月内将补贴发放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的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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