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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玉玺之子转移赃物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0:18 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9月26日电(记者吕卫红)北京首发公司原董事长毕玉玺因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处刑罚后,其妻王学英和其子毕波相继因受贿和转移赃物被司法机关逮捕归案。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转移赃物罪一审判处毕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02年至2003年间,毕玉玺为北京班森公司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通过儿子毕波收受该
公司代理人姜亨利30万美元和该公司1万余美元现金。在毕玉玺的授意下,毕波将涉案款30万美元转移。

  作者:吕卫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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