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连旷一周课或一学期累计两周算“退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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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0:39 东北新闻网 | |||||||||
晨报讯(记者姜秋玉)旷课“成瘾”的高中生有可能失去在高中就读的机会。 因为沈阳市规定,普通高中的学生一学期内连续旷课一周,或一学期内累计旷课两周,学校帮助教育无效者,可按自动退学处理。 日前,沈阳市出台并开始试行《沈阳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
据了解,高中生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及社会公德,将受到学校的处分。学校会视情节的严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对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只要经过教育能认识错误,并在行动上确有改正,经过至少3个月的努力,可撤销处分;但受处分原因和撤销处分时间,则会记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受到学校留校察看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仍不改悔的学生,将被学校开除学籍。对于不能保证出席率的学生,学校会按自动退学处理。这种情况共有三种:一是学生一学期内连续旷课一周,或一学期内累计旷课两周;二是学生休学期满,未按期复学;三是学生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外出借读,并且被退学的学生,将不能复学。 “这样规定是因为高中阶段已不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权将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部分学生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开除学生和勒令学生退学。”沈阳市教育局有关人士说。 ( 华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