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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兴趣小组禁收活动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0:5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李建芳见习记者杨贻兰

  通讯员陈洁

  本报讯福州市教育局昨日发出通知,禁止幼儿园在工作日内向幼儿额外收取兴趣小组活动费。据悉,不少幼儿园在幼儿一周5天的入园期间,开发出各种兴趣小组,并收取额外
的活动费,不仅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有的园还因为抽调过多教师担任兴趣小组的教育指导,而忽视了其他幼儿的正常教育。而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福州市教育局作了如此规定,并表示,已评估定级的违规园将降级处理,未评估定级的违规园,将不予评估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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