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异地交通违法同样受追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1:19 温州都市报

  市交警二大队明起启用全国联网信息管理新系统异地交通违法同样受追究逾期不缴罚款扣12分;异地违法全国可互查;外地车辆回原籍处理2005年09月27日

  本报讯驾车在外地违法要一走了之将不再可能:从明天开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将启用2005新版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开始全国联网试运行。到今年10月底前,全市都将开始全国联网。届时,温州将与全国630多个县级以上城市统一启用这一交通违法信息
异地交换平台,互查和交换信息,启动交通违法处罚工作。

  昨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的处理大厅里一片繁忙:在技术人员指导下,系统管理员和民警正在电脑面前调试新版的交警违法处理系统。截至昨晚10时,各种调试工作还在进行中。

  新系统启用后,我市交警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外地车辆在温州违法)后,有关数据将记录在案。 电脑录入后存入“交通违法管理系统数据库”,24小时内该数据将被传送至违法机动车或驾驶员的原籍地。当地交警可通过路面检查或办理车管业务时进行把关,追究机动车驾驶人在异地的交通违法责任。温州车辆和驾驶员在外地的违法行为,同样会被传到温州,通过全国范围内的电脑联网,违法机动车将被锁定,“车辆信息状况”一栏显示为“违法行为未处理状态”,当地公安机关将发出违法处理告知书。

  按照规定,有违法行为超过3个月不缴纳罚款的,或连续两次逾期缴纳罚款的驾驶人,将自动予以记分12分;新系统违法数据将自动进入全国交通违法数据转递,驾驶人必须经过再培训才能获得新的驾驶证。

  对异地违法的处罚处理,目前还必须回到原籍处理。交警部门表示,他们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温州市本地的车辆和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可在各县(市、区)办理处罚手续,到当地的建设银行缴纳罚款。

  据了解,这一系统未启用前,一些挂外地车牌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或者驾驶员在异地交通违法后,就钻了异地交警部门信息沟通不畅的漏洞,不主动去接受处罚。去年,我市交巡警部门在一个时期内,对市区机动车驾驶员开出的28000多张罚单中,就有一半未按规定及时到银行缴纳罚款。陈跃耳震云军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