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彻底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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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3:06 大众网-农村大众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日前表示,目前不宜再出台新的征地改革措施,应把主要精力放在落实已有措施上。政府不会取消对城镇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将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基础上,进行原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 李元是在“2005年人大不动产高峰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说,国务院28号文出台,社会上很多人主张进一步改革土地制度,但国土资源部的主要精力放在落实国务院28
李元透露说,国土资源部日前提出,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基础上,允许原有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用土地增值的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鼓励农民和集体对原有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再开发,既可兴办企业,也可建造多层和高层住宅用于出租,为农民工提供住宿,甚至为城市居民提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府以这些建筑物进入市场许可为条件,与农民进行交换,让农民自愿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政府不需要另外支付成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