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安规定严重违法违纪民警从快取消警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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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4:22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正义网9月27日讯 (作者 李聪骏 郭红元)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 日前,山西省公安机关出台暂行规定,对严重违法违纪民警从快取消警衔,以避免民警违法违纪的事实已经清楚,但在处理过程中,民警本人仍长时间享有人民警察的称号、享受人民警察待遇情况的发生。 根据规定,对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影响恶劣的;采用暴力、强制等非法手段,恶意报复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殴打他人或者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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