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市水电工程局原局长因挪用公款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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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0:06 安徽市场报 | |||||||||
市场报讯 (唐金法) 原安徽池州市水电工程公司经理、池州市水电工程局局长张君良因涉嫌受贿、挪用巨额公款,日前被池州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张君良,男,1957年8月7日生,大学文化程度,3月17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1日经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检察机关查明,张君良在任池州市水电工程公司经理、市水电工程局局长期间,从2000年8月至2005年1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挪用公款163万供他人炒股、经营使用。同时,张君良又利用担任池州市水电工程公司经理便利,为他人承建工程、催讨工程款等方面,在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的贿赂人民币7.9万余元。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