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建设局长 贪污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0:5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贪污敛财 获刑五年

  本报讯近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一审判处淮南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原副局长、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规划建设部部长王某有期徒刑5年。

  1995年10月,时任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部部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的王某,在负
责开发淮南市无线电二厂住宅楼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让建筑承包商姚某为其虚开了一张收工程进度款2万元的现金收据,入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账,骗取了公款2万元。同年12月,王某又采取同样手段,骗取公款1.2万余元。

  1997年初,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代曹某与淮南供电局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为曹某提供了空白安徽省淮南市建筑安装工程结算统一发票,并于事后非法收受曹某转付的贿赂款5万元。

  一审宣判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审理之中。

  (本报记者 张安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