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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外的“陈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1: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

  北京丁先生

  “起征点定为2500元比较合理。”北京的丁先生说。丁先生今年31岁,在北京一家媒体工作。他说自己现在每月收入四五千元,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400元到500元。丁先生2000
年参加工作,2001年结婚。去年刚买了商品房,每个月要还房贷3000多元,妻子现在失业在家,基本上每个月没有什么结余。丁先生说自己很关注这次个税立法听证。他说:“如果决策者也是月收入4000元左右,也是拉家带口,就会感同身受,定出个公平合理的标准来。”

  广安陈先生

  陈先生是四川省广安市的一名普通公务员。“我在机关工作,每月收入1500元左右,爱人在中学当教师,两人合起来月收入近3000元。包括抚养孩子、赡养老人和生活家用,每月固定支出有1000元出头,日子还过得去。”目前,陈先生每月缴纳个税40多元。“如果将扣除标准提高到1500元,我和爱人加在一起,全年可以节省1000元的个税支出。我觉得1500元的扣除标准比较合理。”

  成都岳先生

  在成都一所高校工作的岳先生却认为,1500元的扣除标准太低了,应该提高到3000元比较合适。“我爱人也在高校工作,全家月收入约8000元。其中,孩子每月要花1500元,家里的保姆每月工资500元,日常生活开支1500元左右。这就是说,我家每月最少也要支出3500元。再说,我们的房子特别小,要准备买新房;将来孩子上学,还要买车;作为家长,还得为孩子交学费、买保险。这些都会是实实在在的大笔支出。”岳先生对全国实行统一的扣除标准也不理解。“我们国家太大了,不同地区,家庭收支情况肯定不一样;就是在我们省内,情况差别也很大。个税征收应该采取一个办法,使扣除标准能够贴近各地的实际情况才行。”·邹声文田雨·(据新华社电)(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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