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法官要遵守四条礼仪规范 其中一条是法槌不能砰砰砰连着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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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1:33 都市快报 | |||||||||
萧山区法院从今天起率先执行《司法礼仪规范》。该规范是根据最高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制定的,杭州地区的法院近日也将有相应的礼仪规范出台。 司法礼仪规范概括起来有四条。 第一条,上班必须穿制服,穿制服时不许勾肩搭背、边走边吃东西。男法官不可披
第二条,法官开庭迟到要向当事人道歉。坐在庭上不可左摇右摆,更不能抓耳挠腮。法官敲法槌一次只能敲一下,要轻重有道,不可连续敲击。 第三条,法官要克制情绪,不可喜怒形于色。称呼当事人只能说“原告”、“被告”,不得直呼其名,也不得称呼“你”“他”。如遇当事人主动与法官打招呼,法官可点头示意,不可过分张扬。 第四条,审判忌语如“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听你的还是听我的”等一概不得使用。“我理解你的心情”“希望你能理解”等有人情味的话要多讲。 所有规定都有相应惩戒措施。违规最严重的,将会被提请免除法官职务。(记者吕明合通讯员萧法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