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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芬当原告 站着回肇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1:51 深圳晚报

  《女教师身陷传销窝宁死不屈》追踪报道

  张芬当原告 站着回肇庆

  本报记者田语壮报道今年1月中下旬和6月20日,本报曾连续刊登了刚烈女教师张芬不从传销组织囚禁利诱,纵身跳楼抗争,以及涉嫌非法拘禁的嫌疑人陆续落网、张芬术后出
院等系列报道。昨日下午,张芬在本报记者的陪同下,重返肇庆,站在曾不择手段打算把她拉下传销深渊、致使她跳楼受伤卧床4个多月的两名嫌疑人面前。这次见面是在法庭上,她站在原告席,他们则站在被告席上。

  张芬:坐轮椅,也要上法庭见他们

  昨日上午10时,本报采访车抵达侨城东路舒曼(深圳)音乐幼儿园门前时,张芬拖着不很利落的双腿,已站在幼儿园门口等候多时了。这一天,将是她跳楼抗争后,第一次面对曾把她推向绝境的两个人的日子,同时也是她摔伤脊椎、腿骨和脚踝后,第一次站着重返肇庆的日子。

  除本报记者外,与她同去的还有为她代理此案民事部分诉讼的焦彦丰律师。据焦律师介绍,此次开庭,将审理嫌疑人刘健军、李玉芳二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诉讼。此前刑事部分的诉讼在原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了审理。

  治疗后,尽管张芬恢复得很快,但她的身体状况仍不尽如人意,伤痛不时折磨着她。在汽车上持续一个姿势坐着、长时间的颠簸使她痛苦不堪,采访车行至广深高速广州出口在服务区临时停靠时,张芬扶着车门走下车,身体几乎不能站直。那一刻,她说就像有数不清的蚂蚁在啃噬自己的腰椎一样,刺痛难忍。但她又不能站太久,因为在腿上,骨与肉之间还嵌着钢钉没有取出。

  路上,记者问张芬是否还记得传销组织“家长”刘健军的模样。她说,尽管当时只有4天,刘也并非一直在她面前,但是她“肯定认识。他害得我这么惨,他走到哪化成灰我都能认出他来1

  而对于曾经与自己3年同窗的李玉芳,她十分矛盾。想到同学一场,自己却作为原告眼看着对方被押上被告席,心里很不是滋味,“昨天晚上还和同班同学聊天,商量是不是放弃上法庭的念头。同学劝我还是不要动摇,应该站出来。想想他们为了榨取钱财,根本不顾同学感情,他们应当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当初我转院回深圳时曾想,一定要回到肇庆来,在法庭上亲眼看到他们受审。如果不能痊愈,哪怕坐着轮椅也要来1

  经历了这么大的变故,张芬觉得自己成熟了很多。“这期间我见识了丑恶的嘴脸,更得到了美好的、值得珍惜的感情。”

  各界的慰问暂且不说,就连她在幼儿园带过的小朋友都知道要好好呵护她。“小朋友经常卷起我的裤腿,看我脚上的绷带,问我什么时候能好,还吹了口气,说‘吹口气就不疼了’。”

  李玉芳:盼她好,我可减轻负罪感

  下午3时45分,张芬来到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厅原告席前,两名法警把犯罪嫌疑人刘健军、李玉芳押上被告席。

  两被告戴着手铐站在张芬的右前方。刘健军身体直立,一直看着法官的方向;而梳着短马尾、显得瘦小白净的李玉芳则一直低着头,只有法官问话时才抬头回答。与他们相隔不过三四米的原告张芬,一直紧盯着被告席,每当李玉芳进行辩解时,她都准备驳斥,但最终还是理智地控制了情绪。

  张芬通过代理人焦彦丰律师向法庭提出了医药治疗费、交通看护费用和误工、营养等费用计12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失费30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被告人李玉芳立即表态说最多只能担负1万元,而刘健军则表示无法马上答复,“我愿意承担我应该负的这部分责任,但具体数字我还拿不出,要看我能筹多少钱。”

  两嫌疑人均当庭为自己所作所为给张芬带来的伤害表示后悔。李玉芳在最后陈述时对法官说:“我希望张芬以后能好,这样我也可以减轻些负罪感。”

  由于张芬就公安方面出具的法医鉴定结果尚有疑义,法庭将依有关程序获取最终法医鉴定结果后再做判决。

  返回深圳的路上,张芬的电话响了,一个稚嫩的声音传了出来:“老师,你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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