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53名国企工作人员从煤矿撤资达62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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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2:0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薛昆 实习生赵明)记者昨日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截至本月22日,全省共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53人,撤资625万元。其中县处级2人,被免职2人,有些群众举报件正在调查核实之中。 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情况,省纪委昨日召开了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汇报会。记者获悉,目前,省上派出的5个检查组仍在不间断地在
我省前一阶段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工作进展顺利。但是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有些偏远乡村煤矿对清理纠正的规定和要求还存在知之不多的问题。二是个别煤矿还存在漏报瞒报的问题。 省纪委监察厅指出,我省将继续加大对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宣传教育力度。全省尽快印制一份能反映综合情况的登记表,发到全省所有煤矿,由矿主填写并作出承诺,报所辖市县备案;凡个人向组织申报,经过组织审核,没有接到举报的可以视为清理登记过关;对9月22日以后群众举报一经查实的,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据了解,我省各市要在10月10日前将清理纠正情况总结上报省清理纠正工作小组,随后,省上在10月15日前上报中央。对逾期不撤资、申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一经查实,就地免职,依法从严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