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人民法庭可直接受理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2:11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27日公布的《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穴以下简称《决定》?雪明确,经基层人民法院同意,人民法庭可以直接受理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这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方便当事人诉讼的体现。据介绍,自人民法院实行立审分离、审执分离以来,有的地方的人民法庭也实行了立案和审判相分离。当事人到人民法庭打官司,先要到基层人民法院所在地立案,交纳诉讼费,然后
才能到人民法庭诉讼。诉讼结束后,如果涉及到退诉讼费,当事人还要到基层人民法院所在地办理退费手续。很不方便当事人诉讼。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