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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广告禁用"准"星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2:31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诸达鹤实习生陈未临报道近来,本市展开查处旅游业价格欺诈行为的专项行动,今后旅游广告中将禁用误导消费者的“准四星、全包、名额有限”等模糊用语。昨天,记者就跟随闵行区物价局的执法人员,对莘谭路上存在标牌模糊现象的旅行社进行了复查,结果显示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在上航假期旅行社莘谭路加盟店内,记者看到,“九寨沟梦幻之旅”的广告上赫然
写着:“3540元每人,入住准四星级酒店”。前来执法的闵行区物价局检查二分所所长陆勤表示,“准四星”是根本不存在的级别。用“准”、“升级”、“同标准”等字眼来表述酒店星级,都是违反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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