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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福利院将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资助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3:1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春红刘红)昨日,记者从河北省社会福利院管理现场会上获悉,作为全省推广学习的福利院模式,石市社会福利院将逐步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资助和管理,并拟出台《石家庄市养老机构服务标准》。

  据介绍,今后石家庄市民政部门将出台老年公寓建设优惠政策,从计划立项、资源分配、资金扶持、减免税收、优先信贷、水电优待等方面提供保障;出台《社会养老机构“
民办公助”办法》,用“政府购买床位”的办法,支持老年事业的发展。即:根据老年公寓的床位数量及利用率,给予资金资助。同时根据养老机构高风险的特点,拟与保险公司联系考虑开发老年人意外事故险种,由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投保,减少老年服务机构的风险和损失。

  另外,将严格按照国家《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石家庄市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批、建设。并拟出台《石家庄市养老机构服务标准》,按照标准对养老机构进行检查、考核;将成立老年事业协会,制定执业资格,协调劳动部门对护理人员等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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