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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立法管理客运出租行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3:2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27日讯(记者 邵显亭)出租车管理是城市管理面临的新课题。今天,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市政府提请审议《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这意味着我市客运出租行业运营管理将发生重大变化。

  1992年,市政府曾以政府令的形式公布了《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管理办法》,近几年来,客运出租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总量规模从1992年前不足1000辆发展到目前的8000余
辆,管理方式也从鼓励发展出租车发展到目前总量实行控制、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等等,原办法已明显滞后,制定新的《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已是形势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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