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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一下属公司经理挪用诈骗12亿元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3:32 舜网-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 李京华 郭晓)中国气象局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某下属公司副经理刘付臣,与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挪用客户存款及认购的国债等资金11亿多元进行营利活动,并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骗取银行开具承兑汇票和提供贷款共计1.6亿多元。

  9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
罚,一审判处涉案12亿多元的刘付臣无期徒刑。

  刘付臣现年49岁,是中国气象局国家卫星气象中心风云卫星气象科技总公司技术开发二部副经理。1996年,刘付臣经人介绍与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小西天交易营业部总经理史新纪、副总经理晏宇庆结识。

  法院查明,刘付臣勾结史新纪、晏宇庆挪用北京证券小西天交易营业部资金约合人民币5.15亿元。案发后,尚有2.98亿余元未能归还,给小西天交易营业部造成3亿余元的损失。

  在北京证券小西天交易营业部挪用资金的同时,刘付臣还在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开张”其他项目。据刘付臣供述,1997年,因为需要资金,他找到了中轴路支行行长李大强。李大强当时表示,可以用中轴路支行的名义到别的银行开户做账外资金,并安排刘付臣和其助理、翠微路支行筹备负责人冯军(已判刑)见面。1997年6月至1998年8月,经刘付臣与冯军谋划决定,由刘付臣以支付高息等手段介绍客户到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光大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办理存款。

  其后,冯军利用其职务便利,或将存款客户的资金不存入客户账户,或将已存入客户账户的存款提前取出,然后直接划入刘付臣指定的账户,或先转至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在工商银行紫竹院分理处的同业存款活期账户,再划至刘付臣指定的账户内等方式,将北京30多家单位和个人在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及光大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的40余笔存款中的6.63亿余元,转至刘付臣控制的北京几家公司账户,用以刘付臣的经营和支付高息等。案发后,尚有4.77亿余元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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